黑龙江省《金属非金属矿山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评定指南第8部分:地质勘探单位》DB23/T3625.8-2023,自2023年09月27日起实施。
本文件给出了金属非金属矿山地质勘探单位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基本要求,提供了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文件管理、信息化建设、持续改进和建设评定等方面的指导。本文件适用于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金属非金属矿山地质勘探单位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评定及相关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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