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金属非金属矿山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评定指南第8部分:地质勘探单位》DB23/T3625.8-2023,自2023年09月27日起实施。
本文件给出了金属非金属矿山地质勘探单位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基本要求,提供了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文件管理、信息化建设、持续改进和建设评定等方面的指导。本文件适用于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金属非金属矿山地质勘探单位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评定及相关管理工作。
本文件为黑龙江省地方标准,专门针对金属非金属矿山地质勘探单位,规定了双重预防机制(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的建设与评定指南。它涵盖了从策划准备、组织机构设置、制度建设、全员培训、风险点划分、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与分级、风险管控措施制定与实施、安全风险告知,到隐患排查治理的完整闭环管理流程。文件还明确了文件管理、信息化建设、持续改进以及建设评定的具体要求,旨在指导地质勘探企业自主构建并有效运行双重预防体系,系统辨识并管控钻探、爆破、坑探等各类作业活动的安全风险,及时排查治理隐患,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企业需遵循“大小适中、便于分类”等原则划分风险点,涵盖爆破、钻探、坑探、物探、化探及供配电等典型作业。通过危险源辨识、风险分析与评估,将风险从高到低划分为重大、较大、一般和低风险四个等级,并以红、橙、黄、蓝四色标示。针对不同等级风险,明确从公司级到岗位级的管控层级与主体,制定并评审包含工程技术、管理、培训教育、个体防护及应急处置在内的综合管控措施,形成风险分级管控清单。
隐患排查应基于风险管控清单编制排查清单与检查表,按照综合、日常、专业、专项等方式,分级、分频次组织开展。隐患划分为一般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实行分级负责、闭环管理,从通报信息、下发通知、实施整改到验收确认形成完整链条。对重大隐患,必须编制评估报告书和治理方案,包含治理目标、方法、经费、时限及应急措施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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