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安市《公共机构能耗定额》DB6101/T3149-2023,自2023年07月14日起实施。
本文件给出了公共机构能耗定额的指标、统计范围、计算方法、节能管理与技术措施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西安市公共机构能耗的定额管理。
本文件为西安市地方标准,规定了公共机构能耗定额的指标、统计范围、计算方法及节能管理措施。该标准将能耗定额指标细分为约束值、基准值和引导值三级管理体系,主要指标涵盖单位建筑面积非供暖能耗、单位供暖建筑面积供暖能耗及人均综合能耗,并设置常规用能系统电耗和数据中心机房EUE值作为参考指标。文件明确了能耗及建筑面积、用能人数的统计边界,要求实际能耗指标须经修正后与定额进行对标,从而为西安市各类公共机构构建了科学、完整的能耗管控与评价框架。
文件建立了由主要指标与参考指标构成的双层定额体系。主要指标包含单位建筑面积非供暖能耗、供暖能耗和人均综合能耗;参考指标则包含常规用能系统单位建筑面积电耗及数据中心机房EUE值。每个指标均设置为约束值、基准值、引导值三档,分别对应限定、基础和期望目标水平,以满足不同管理阶段的节能需求。
标准严格界定了能耗统计的纳入与排除范围,明确城市夜景照明用电、基建及对外出租区域用能不计入机构能耗,同时规定了外部供冷系统、可再生能源与自发电等特殊场景的处理方式。所有能源种类均需折算为标煤进行计算,且统计范围与方法主要参照上位标准执行,确保了数据的一致性和可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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