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白于山区集雨造林技术规范第1部分总体要求》DB61/T1824.1-2024,自2024年05月03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白于山区集雨造林技术基本要求、作业设计、造林地选择、整地、造林、促活措施、成效评价和造林档案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白于山区造林。
本规范是《白于山区集雨造林技术规范》的第1部分,规定了白于山区集雨造林的总体要求。本规范针对白于山区海拔较高、水土流失严重等困难立地条件,以科学利用天然降水为核心,从作业设计、造林地选择到整地、造林、促活、抚育及成效评价等环节,提出了全过程技术管控要求。本规范强调依据地貌、土壤、植被等立地因子进行精准分类治理,坚持适地适树、以乡土树草种为主、宜林则林宜灌则灌的近自然造林原则,并积极引入覆膜保墒、生物菌肥、植物生长调节剂、控水袋补水等新材料与新技术,旨在形成配套的集雨造林新模式,为提高白于山区造林成活率和植被恢复质量提供标准化依据。
本规范明确造林活动须基于白于山区的生态因子和立地类型划分来设计造林类型,针对不同地貌和自然植被采取差异化整地措施,实现精准治理。同时确立了以乡土树草种为主、乔灌草结合的近自然造林绿化原则,并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方法,构建集雨抗旱的造林新模式。
本规范重点规定了覆膜、加施生物菌肥、使用植物生长调节剂、控水袋补水以及堆肥秸秆回填等促活措施。具体要求包括:栽后用厚度不小于0.03mm的方形地膜覆盖树盘并覆土保墒;以蘸根、灌根或沟施方式施用生物菌肥;用GGR6号溶液浸根或灌根促进生根;利用控水袋向根部缓慢补水等,形成综合节水保活技术体系。
本规范对造林作业设计、造林地选择、整地、造林、抚育管理及成效评价等环节作出规定,多数要求与GB/T15776造林技术规程等国家标准及DB61/T1824的其他部分直接衔接。同时要求建立完整的造林档案,确保技术实施全程可追溯,为白于山区集雨造林的规范化和长效管理提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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