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第8部分:加油加气站》DB15/T500.8-2023,自2023年09月25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城镇加油加气站防雷装置检测的一般规定、检测内容与技术要求、检测数据整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城镇加油加气站防雷装置的检测。
DB15/T 500.8—2023《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 第8部分:加油加气站》是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专门针对城镇加油加气站的防雷装置检测而制定。该标准明确了加油加气站作为第二类防雷建筑物的检测工作程序、方法、周期及具体技术要求,内容涵盖营业区与加油加气作业区的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以及储油储气设施、装卸设施、信息系统和配电系统的检测。标准从资料查阅、目测到仪器测量均作出系统规定,对各类接地电阻、过渡电阻及等电位连接阻值提出明确指标,并强调每半年一次的定期检测周期,以确保防雷装置持续有效。
标准适用于城镇加油加气站防雷装置的检测,将加油加气站划为第二类防雷建筑物。检测工作须遵循接受委托、状况调查、制定方案、现场测试、数据整理、结果判定和出具报告的程序,现场检测人员不少于3名,所用仪器应具防爆功能并经计量检定。
防雷装置每半年检测一次。技术指标方面,防雷接地冲击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电气系统接地电阻不大于4Ω,输油输气管道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等电位连接过渡电阻不宜大于0.03Ω,独立防静电接地电阻不大于100Ω,各项阻值须符合标准第6.5条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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