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乌兰察布市《肉牛舍设计与建筑技术规范》DB1509T0025-2024,自2024年08月19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开放式、半开放式、封闭式牛舍场址选择、场区布局、设计与建造技术及牛舍设施要求。本文件适用于乌兰察布地区的肉牛养殖场(户)。
本规范对乌兰察布地区肉牛舍的设计与建造提出了系统性技术要求。本规范从场址选择与场区布局入手,依据建筑结构将牛舍划分为开放式、半开放式和封闭式三种类型,并对各类牛舍的朝向、布局、跨度、间距、结构、地基、地面、屋顶、墙壁及门窗等关键建造要素作出了明确量化规定。在设施配置方面,本规范细化了通风、饮水、饲喂通道、饲料槽、牛床、粪尿沟、清粪通道、运动场及围栏等内部设施的技术参数。此外,本规范还对不同生长阶段肉牛的占地面积、消毒防疫配套设施、饲料储存设施、道路设置、抗风雪与抗震防火安全性、供电供水及场区绿化等提出了具体要求,为当地肉牛养殖场的标准化建设提供了完整的技术依据。
本规范将牛舍分为开放式、半开放式和封闭式三类,分别适用于不同的保温与通风需求。在建造上,牛舍应坐北朝南、偏向东10至15度,跨度根据单列式、双列式和多列式分别达到8米、15米和30米以上。牛舍多为混合结构,地基需满足相关验收规范,舍内地面应有1%至2%的排水坡度,屋顶需设置保温层并预留通风口,墙壁厚度与防撞设施则根据结构类型有所区别。
本规范对舍内核心设施给出了详细尺寸标准。饲喂通道中间宽4至5米,饲料槽分为平面槽和传统U型槽两种,牛床长1.8至2米并朝清粪通道有2%至5%的坡度。粪尿沟宽30至40厘米,上设盖板,坡向舍外污水池。运动场与牛舍相通,以三合土铺设并设排水沟,围栏高度依据牛体型设为1.2米或1.6米。不同牛只的占地面积也有明确区分,繁殖母牛所需舍内面积最大,为8至1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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