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500kV输电线路环境温度监测站建设技术规范》DB15/T3755-2024,2025年01月18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500kV输电线路环境温度监测站建设的布设要求、监测对象及系统组成、技术要求、安装调试和运行维护。本文件适用于500kV输电线路环境温度监测站建设工作。
本规范针对内蒙古自治区500kV输电线路环境温度监测站的建设工作,系统规定了布设原则、系统构成、技术参数、安装调试及运行维护等全流程要求。本规范以保障输电线路安全稳定运行为目标,依据自治区地形地貌与气候特征,明确了监测站在低山丘陵与平坦地段的差异化布设间距、选址高度及环境代表性条件,并对监测系统的硬件组成、通信架构和软件功能模块作出统一规定。在技术层面,本规范细化了温度传感器的精度、分辨力、采样频次与计算方法,同时就数据存储时长、传输机制、供电保障及设备安全稳定性提出了量化指标与管理要求,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与连续性。
本规范要求监测站依据输电线路走向和地形地势进行科学选址,低山丘陵地段布设间距控制在4km至6km,平坦地段控制在8km至10km,布设高度为6m至10m,固定于杆塔第一平台南侧横梁。监测系统以空气温度为核心监测对象,由温度传感器、采集模块、太阳能或蓄电池供电模块、无线或有线通信模块及外围设备构成硬件主体,中心站软件则承担数据接收、处理、存储与查询等功能,形成完整的监测数据链路。
本规范对监测仪器设备的外观、防护处理和标识提出规范性要求,核心传感器采用铂电阻Pt100集成数字式传感器,测量范围为-50℃至50℃,分辨力达0.1℃,准确度为±0.2℃,采集频次设定为每分钟6次,并通过去掉极值后求算术平均的方式计算分钟有效值。本规范还强调监测设备须具备防辐射、防雷及防风措施,系统运行时需保障30天以上的数据存储能力,在运行维护方面,明确了异常报警处理、每月定期检查、异常天气前后巡视、故障24小时内响应以及年度核查校准等常态化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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