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唐山市《康养机构养老托管服务规范》DB1302/T568-2023,自2023年08月15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康养机构养老托管服务的基本要求、托管方式、服务内容与要求、管理要求、服务评价与改进。本文件适用于康养机构养老托管服务。
本规范是唐山市针对康养机构养老托管服务制定的地方标准,旨在以健康老龄化为核心理念,系统规范康养机构为老年人提供的全托与日托服务。本规范从基本要求、服务方式、服务内容与要求、管理要求及服务评价与改进等方面构建了完整的服务框架,强调机构须依法设立、具备相应资质,并在服务全过程中尊重老年人意愿、保障其安全与隐私。在具体服务层面,本规范涵盖咨询接待、生活照料、健康管理、康养训练、养生指导及文化娱乐等多元内容,尤其注重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结果制定个性化康养计划,并适时调整方案。同时,本规范对人员资质、安全管理及疫情防控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建立了内部检查与满意度测评相结合的评价改进机制,力求推动康养服务质量的持续提升。
本规范明确了全托与日托两种服务方式,以满足老年人不同层次的养老需求。在服务内容上,本规范设置了从入住咨询、生活照料到健康管理、康养服务的全链条环节,要求依照国家相关标准提供膳食、清洁卫生等服务,并为老年人建立动态更新的健康档案。康养服务则根据个体评估结果,涵盖肢体功能训练、护理服务、辅助器具适配及认知障碍非药物干预等专项内容,同时融入中医养生理念和丰富的文化娱乐活动。
本规范对服务人员资质作出严格规定,要求包括医师、护士在内的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并定期参加岗位培训,掌握康养专业知识,恪守职业道德、保护老人隐私。在安全管理方面,本规范援引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并专门制定了疫情防控管理条款,涵盖封闭式管理、日常预防措施、隔离预案等内容,着力防范疾病传播风险,确保入住老人的生命健康安全。
评价内容涉及服务项目、人员表现、满意度及工作记录等方面。针对发现的问题,本规范要求通过工作例会、座谈会等形式及时分析原因并制定整改措施,形成闭环的持续改进机制。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