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10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规范省、市、县各级道路桥梁智能监管系统的建设和运行,推动城市道路桥梁管理理念创新,提升城市道路桥梁运行效率和风险防控水平,提高城市道路桥梁智能化管理水平,制定河北省《城市道路桥梁智能监管系统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
本标准适用于省内城市道路桥梁智能监管系统的设计、建设、验收、运行和维护。
本技术标准旨在规范河北省城市道路桥梁智能监管系统的设计、建设、验收、运行和维护全流程,以推动管理理念创新,提升设施运行效率与风险防控水平。本标准构建了覆盖省、市、县三级联动的智能监管体系架构,明确了系统应具备自动感知、自动上传、自动识别、自动预警及线下闭环处理等核心功能。标准内容涵盖智能监测、平台建设、数据传输存储、系统验收及运行维护等关键环节,对监测内容、传感器选型、数据采集与硬件安装、安全评估与预警机制、系统安全与数据存储等均提出了具体技术要求,为提升全省城市道路桥梁的智能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提供了统一的技术依据。
本规范详细规定了道路桥梁智能监测的实施条件、内容与方法。明确了不同跨径、技术状况等级的桥梁以及特殊路段道路的实时监测要求,并规定了检测养护信息、实时监测信息的采集范围与更新频率。标准对传感器选型、数据采集方式及硬件安装等提出了具体技术指标,例如要求埋入式监测设备使用寿命不低于20年,并强调监测实施不应影响桥梁结构承载能力。
本规范确立了包含基础设施层、数据层、支撑层、应用层和用户层在内的平台总体架构。在应用层,标准明确了“城市路桥一张图”、台账管理、运行监测、巡检养护、应急调度和服务监督等子系统的建设要求,旨在实现风险态势与运行态势的可视化展示、设施台账的动态管理、结构异常的实时告警以及应急资源的快速调度与事故闭环处置。
本规范构建了涵盖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分析到预警的全链条安全管理机制。标准要求监测数据分析应结合经常性检查、定期检查结果,采用统计分析、趋势分析等方法,并设定了二级安全预警体系。在数据传输与存储方面,标准规定了有线与无线传输的选型原则,并要求实时监测原始数据存储时间大于5年,处理后数据大于20年,视频数据不少于3个月,同时强调了系统需满足不低于三级的信息安全保护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