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工林营建碳增汇技术指南》DB23/T3531-2023,自2023年08月20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人工林营建碳增汇的高固碳树种选择、造林地选择、苗木选择、造林技术、幼林抚育、抚育管理、减排管护及生产档案。本文件适用于人工林碳增汇营建。
本指南系统规定了以提升人工林碳汇功能为核心目标的营建技术体系,适用于黑龙江省人工林碳增汇营建活动。本指南从造林前准备、造林实施到后期管护的全过程出发,将固碳理念融入每一个技术环节:优先选用高固碳能力的优良乡土树种或良种,坚持适地适树原则并提倡营造混交林;在造林阶段,禁止炼山,推广使用生物质肥料以减少碳排放,并就近调苗以避免长距离运输造成的碳泄漏。在森林培育阶段,本指南明确了幼林抚育的年限与次数,并针对不同林分状况制定了透光抚育、生长抚育、卫生抚育及施肥等差异化管理措施,旨在持续优化林分结构、促进林木快速生长。此外,本指南还着重强调了减排管护与灾害预防,要求将抚育剩余物归还林地、保护土壤、防止人为破坏,并建立完善的火灾与病虫害防控体系,最终通过建立全过程生产档案,确保各项增汇措施落地可查。
本指南构建了覆盖造林全周期的技术链条。从优先选择固碳能力强的树种、坚持适地适树并营造混交林,到采用不炼山、施入生物质肥、就近调苗等低碳整地与栽植方式,均在设计层面提升了人工林的初始碳汇潜力。造林后,规定了分年度的幼林抚育方案和针对不同生长阶段的透光抚育、生长抚育、卫生抚育及施肥条件,以科学的人为干预持续优化林分生长环境,加速林木碳储量积累,并明确成过熟林达到数量成熟后须及时更新,维持林地碳汇活力。
本指南创新性地将碳泄漏和碳排放管控纳入营建标准。明确规定严禁焚烧或外运抚育剩余物,要求将其归还林地自然分解;抚育采伐作业优先采用人工作业,避免燃油机械扰动土壤造成碳排放。同时,通过严控放牧、开垦等人为破坏活动保护现存碳库,并针对气象灾害、森林火灾和病虫害建立分级预警与应对体系,旨在最大程度降低自然灾害导致的碳损失,实现了从增汇到保汇的闭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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