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规范总体框架》DB23/T3542-2023,自2023年08月20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总体框架、技术架构、数据治理流程和安全保障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省级应急管理信息化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地市级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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