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公共视频监控资源共享交换平台第1部分:总体建设要求》DB37/T4633.1-2023,自2023年09月03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公共视频监控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总体要求、层级架构、平台建设要求、平台网络要求和安全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山东省各级公共视频监控资源共享交换平台的建设、管理和应用。
本规范作为山东省地方标准《公共视频监控资源共享交换平台》的第1部分,系统规定了全省各级公共视频监控资源共享交换平台的总体建设框架。本规范以省、市、县三级架构为核心,依托电子政务外网实现互联互通,明确了各级平台在横向连接部门系统、纵向级联上下级平台方面的具体要求。本规范从平台功能模块建设、网络带宽配置、安全保障体系等维度提出了统一的技术准则,要求各级平台具备视频资源汇聚、质量诊断、转发调度等基础能力,其中省级平台转发能力不低于每分钟4000路,市级不低于每分钟1000路,县级不低于每分钟300路。同时,本规范强调省级统建时钟同步、地理信息、用户认证等基础服务模块,为全省提供统一的底层支撑,并允许市、县级平台按需复用上级平台的服务能力,从而形成集约化、规范化的共享交换体系。
本规范确立了省、市、县三级共享交换平台的层级架构,各级平台均通过电子政务外网互联互通。省级平台横向连接省级各部门视频监控系统,纵向级联市级平台;市级平台横向连接市级各部门系统,纵向对接省级和县级平台;县级平台横向连接县级各部门系统,纵向级联市级平台。这一架构确保了视频资源在全省范围内的有序流动和统一调度。
本规范对各级平台应建设的功能模块进行了差异化规定。省级平台须建设目录管理、申请授权、视频调阅、标签管理、智能应用、统计分析、运维管理、视频监管、用户管理、点位治理及视频AI等全套模块,并可向下级提供目录管理、标签管理等服务能力。市级平台须建设申请授权、视频调阅及视频AI等核心模块,目录管理、智能应用等模块可根据实际情况选建,并可复用省级服务。县级平台则聚焦申请授权、视频调阅等基础功能,其他服务能力主要通过复用市级平台实现。
本规范对各级平台的网络带宽提出了明确的最低要求:省级与市级平台间带宽不低于10Gbps,省、市级与同级部门系统间带宽均不低于1Gbps;市级与县级平台间带宽不低于1Gbps,县级与同级部门系统间带宽不低于500Mbps。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