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黄金矿砟沥青混合料施工技术规范》DB37/T6069-2026,自2026年09月10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黄金矿砟沥青混合料的原材料、生产与施工、质量验收的要求,描述了混合料设计方法。本文件适用于各等级公路的新建、改扩建及养护工程。
本文件为山东省地方标准,针对黄金矿山废弃矿石(黄金矿砟)在沥青混合料中的资源化利用,规定了原材料技术要求、混合料设计方法、生产施工工艺及质量验收标准,适用于各等级公路的新建、改扩建及养护工程。文件将黄金矿砟作为粗、细集料纳入沥青混合料体系,并明确其与常规沥青路面施工规范的衔接关系。
沥青宜采用7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或SBS(I-D)改性沥青。黄金矿砟粗集料须洁净、干燥、表面粗糙,力学指标符合表2规定;当单一规格集料不满足要求但合成级配合格时允许使用。抗剥落剂、岩沥青等添加剂分别执行JT/T 860.4和JT/T 860.5,可用石灰粉替代部分矿粉。
配合比设计分目标、生产和验证三个阶段,密级配AC混合料按表3执行,SMA及其他类型分别参照JTG F40和DB37/T 1161。设计完成后须进行路用性能检测,AC及SMA混合料技术指标符合表5规定后方可应用。
拌和采用间歇式机械,纤维按混合料类型掺加,岩沥青可人工或专用设备添加。正式开工前须铺筑试验路段确定施工参数。施工气温要求高速公路、一级公路日最低气温高于10℃,其他等级公路高于5℃,雨天禁止施工。运输、摊铺、碾压及接缝处理按JTG F40执行。
施工过程中及交工验收阶段分别对压实度与渗水系数提出技术要求(表7、表8),其他检测内容、频度及允许差按JTG F40和JTG F80/1对热拌沥青混合料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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