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提高山东省建筑工程的抗震能力,改善建筑结构的抗震性能, 防止地震时因建筑结构损坏造成重大损失, 减轻地震对社会经济造成的不良后果,特制定山东省《建筑工程抗震性态设计规范》DB37/T 5055-2016,自2016年8月1日起实施。
本规范适用于山东省抗震设防烈度不大于 8 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不大于0.3g)地区建筑工程的抗震性态设计以及隔震、消能减震工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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