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型活动碳足迹核算与碳中和实施指南》DB23/T3411-2023,自2023年04月19日起实施。
本文件提供了黑龙江省大型活动碳足迹的核算边界、核算方法,以及大型活动碳中和实施计划的制定与发布、减排行动的实施、碳中和实现、碳中和声明的指导。本文件适用于黑龙江省大型活动碳足迹的核算以及碳中和的实施,其他活动可参照本文件实施。
本指南立足黑龙江省大型活动碳排放管理需求,系统构建了从碳足迹核算到碳中和声明的完整技术框架。本指南以演出、赛事、会议、论坛、展览等预计参加人数达千人以上的聚集行动为适用对象,明确界定了涵盖地理、时间与设施三个维度的核算边界,并识别了化石燃料燃烧、净购入电力热力、交通、住宿餐饮、活动用品及废弃物处理等主要排放源。在完成温室气体排放量核算的基础上,本指南提供了制定碳中和实施计划、开展减排行动、选择抵消方式及发布碳中和声明的全流程指引,旨在引导各类大型活动有序实现绿色低碳目标。
本指南从地理、时间、设施三个维度划定了碳排放的核算范围,其中地理边界涵盖活动举办场地及人员往返差旅,时间边界覆盖筹备、举办与收尾阶段。排放源核算类型较为全面,包括化石燃料燃烧、场馆及配套设施建设、净购入电力与热力、交通排放、住宿餐饮排放、活动用品隐含碳排放以及废弃物处理产生的排放,具体核算可依据附录提供的标准与技术规范执行。
本指南明确了从计划制定、减排实施、排放核算到抵消实现与声明发布的完整路径。在抵消方式上,本指南提供了购买碳配额或碳信用、新建林业项目产生碳汇两种途径,并推荐优先使用黑龙江省认可的温室气体减排项目产生的碳信用。本指南还设定了抵消完成的时间节点,其中采用碳配额或碳信用抵消宜在活动结束后一年内完成,采用新建林业项目碳汇抵消则不宜晚于活动结束后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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