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管理规范第2部分交通标志》DB23/T3832.2-2024,自2024年09月29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黑龙江省城市道路交通标志的通用要求、交通管制标志、路径指引标志、警告标志、告示标志、辅助标志、可变信息标志。本文件适用于城市道路交通标志的设置要求,其他道路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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