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国家和黑龙江省有关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既有公共建筑运行能耗,改善既有公共建筑室内环境质量,规范既有公共建筑超低能耗节能改造设计,制定黑龙江哈尔滨市《既有公共建筑超低能耗改造设计标准》DB2301/T127-2023,自2023年08月12日起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哈尔滨市办公、科研、教育及旅馆类既有公共建筑的超低能耗节能改造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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