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地籍调查成果核查技术规程》DB23/T4002-2026,自2026年05月06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自然资源地籍调查成果核查技术的总则、前期准备、核查方法和内容、质量评定、成果提交及要求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自然保护地、森林、湿地、河流、草原等全民所有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地籍调查成果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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