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用水定额》DB23/T727-2025,自2025年12月3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用水定额的一般规定,农业用水定额、工业用水定额、建筑业用水定额、生活用水定额、服务业用水定额。本文件适用于各行业用水管理。
本文件是黑龙江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DB23/T 727—2025),系对2021版的第四次修订。本标准系统规定了农业、工业、建筑业、生活及服务业五大类用水定额,旨在建立覆盖全省主要行业的用水量化约束体系。在农业领域,本文件细化了水田与旱田的灌溉分区,明确水稻、玉米、大豆等主要作物在不同水文年型下的灌溉用水定额通用值与先进值,并补充了盐碱地洗盐附加用水定额;在工业领域,本文件涵盖采矿业、食品制造、化工、冶金、电力等22个行业门类,为数百种产品设定了单位产品取水量限额;同时,本文件还针对建筑业、城乡居民生活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教育、医疗等十余个服务业门类规定了用水定额,并引入了宾馆床位用水量、学校标准人数用水量等量化计算公式与折算方法,为各类用水单位的取用水管理提供了统一的技术依据。
本文件将全省水田划分为4个一级区、9个二级区和14个三级区,旱田划分为4个一级区和5个二级区,在此基础上分作物制定了水稻、玉米、大豆、马铃薯、露地与保护地蔬菜及食用菌等的灌溉用水定额,并区分通用值与先进值。针对临江高渗漏地区设定了净灌溉用水扩大倍数,并首次纳入盐碱地区洗盐附加用水定额,体现了因地制宜的精细化管理思路。
本文件在2021版基础上进行了大规模修订,新增了原煤开采、煤制甲醇、煤制乙二醇、乙烯+丙烯、聚氯乙烯等能源化工产品,以及速冻包馅米面食品、再制干酪等食品类产品的用水定额。同时,为大量产品增设了先进值指标,并对啤酒、白酒等产品配套了原汁麦浓度标准品折算与取水量计算规范,删除了部分已不适用的产品定额,使工业用水定额体系更切合当前产业结构与节水技术发展水平。
本文件对服务业用水定额进行了全面扩充与修订,新增了客运火车站、高速服务区、机场、高尔夫球场、健身中心等场所的用水定额,并为此前缺乏先进值的冷库、诊所、养老院等补充了先进值指标。在生活与教育用水领域,本文件给出了宾馆单位床位用水量和学校用水标准人数的专项计算公式,通过床位出租率、住宿生与非住宿生折算系数等参数,实现了用水定额从静态限值向动态核算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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