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化工园区封闭化建设技术规范》DB32/T4471-2023,自2023年04月23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化工园区封闭化建设的总体要求、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及技术要求、建设流程、保障体系等。本文件适用于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以下简称“园区”)封闭化的规划、设计、建设、施工和运行管理。
本规范规定了化工园区封闭化建设的总体要求、建设内容及技术要求、建设流程与保障体系。本规范适用于江苏省内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的封闭化规划、设计、建设、施工和运行管理,旨在通过物理隔离与电子技术手段,对出入园区的人员、车辆、货物等流动性风险因素实施全过程管控。本规范将园区划分为核心控制区、关键控制区和一般控制区,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并明确了以周界封闭、卡口管理、安防监控和封闭化管理系统为核心的建设框架。本规范强调封闭化管理系统应纳入智慧化工园区平台,具备实时监控、智能预警、数据共享与应急联动等功能,以有效控制外来输入风险,提升园区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能力。
本规范要求园区封闭化建设须包含周界隔离设施、分类卡口(综合、专用、普通、应急)、网络基础设施及危化品运输车辆停车场等实体硬件。
本规范对封闭化管理信息系统的功能提出了详细技术要求,包括基础信息数据采集、实时监控、自动报警、智能预警及信息发布等。系统须具备危化品车辆实时监控与调度管理、卡口出入管理和监测预警等核心模块,并须满足高并发、大容量、高可用性的性能标准,确保与园区及政府各类安全监管系统实现数据交换与协同联动。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