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DB32/T4878-2024,2025年05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的基本要求、供电系统以及设备选型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新建居住区及住宅等居住类建筑的供配电设施建设。改建、扩建的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宜参照执行。
本规范作为江苏省地方标准,全面规定了新建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的技术要求与管理准则。本规范以安全可靠、经济实用、适度超前为原则,系统覆盖了负荷分级、供电方案、设备选型、智能化配置及充电设施接入等全链条内容。本规范根据建筑高度与负荷等级,将居住区划分为七类供电方式,明确了从双电源环网到单电源放射式的差异化供电架构;同时,本规范首次将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分布式电源接入和配电自动化“三遥”功能纳入强制性建设框架,并对开关站、配电室的防洪防涝、电缆防火及智能辅控系统提出了具体指标,旨在构建规范化、标准化、智能化的现代化居住区配电网。
本规范依据建筑高度和负荷重要程度,将居住区细分为A至G七类供电方式,精确匹配双电源、双回路或单电源的供电可靠性要求。从一类高层住宅建筑的双电源环网供电,到零星多层住宅的柱上变压器供电,本规范明确了各类场景下的接线模式、变压器配置容量及中低压电缆选型标准,实现了供电方案的精准施策。
本规范强制要求新建居住区停车位100%预留充电设施建设条件,并将低压主干线、分支箱及表箱前工程一次性建设到位。本规范对自用与公用充电设施的供电电源进行严格区分,将自用充电设施纳入公变供电范围,并要求所有充电设施接入有序充电系统统一管理,同时规定了分布式电源并网的电能质量限值、保护配置及反孤岛装置设置要求。
本规范提升了设备能效与防护等级,要求配电变压器达到2级能效以上,中压开关设备全面配置外部电源快速接口。针对暴雨内涝隐患,本规范规定开关站须设于地面一层,配电室室内地面须高出室外地坪300毫米且高于内涝防治水位,并将SF₆浓度报警、自动排水、视频监控等智能辅助监控系统作为站房标配,从硬件层面筑牢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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