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耕地质量等级划分技术规范第2部分:西辽河灌区》DB15/T3062.2-2023,自2023年07月30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内蒙古西辽河灌区耕地评价指标选取、权重和隶属度确定及耕地质量等级划分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内蒙古西辽河灌区各级行政区域内耕地质量等级划分。
本规范是内蒙古耕地质量等级划分技术规范系列标准的第二部分,专门针对西辽河灌区制定。本规范聚焦于建立一套科学、精准且符合区域特色的耕地质量评价体系,规定了评价指标的选取、权重与隶属度的确定方法以及等级划分的完整流程。在沿用国家标准通用指标的基础上,本规范结合西辽河灌区独特的自然资源禀赋、农业耕作特点和土壤分布特征,新增了土壤侵蚀程度、耕层厚度和大于等于10℃积温三项关键区域性指标,并明确了调查点位布设密度、各项指标的具体填报要求与分级标准。通过层次分析法构建判断矩阵确定权重,采用累加法计算耕地质量综合指数,并基于等距离法将耕地质量由高到低划分为十个等级,为西辽河灌区各级行政区域的耕地质量等级划分提供了统一、可操作的技术依据。
本规范采用特尔斐法从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四十余项指标中筛选出十七项核心评价指标。其中,地形部位、农田林网化、有效土层厚、质地构型、障碍因素、耕层质地、土壤容重、有机质、有效磷、速效钾、生物多样性、清洁程度、灌溉能力、排水能力等十四项为基础性通用指标,在此基础上,针对西辽河灌区实际,创造性地增设了土壤侵蚀程度、耕层厚度和积温条件三项指标,使评价体系更贴合该区域风蚀水蚀风险及热量资源对作物生长的影响。
本规范对以县域为单位的实地调查工作作出细致安排,要求按照每万亩耕地不少于一个点位的原则布设调查样点。针对所有评价指标,本规范均明确了具体的调查内容、填报方式与分级标准,如地形部位的分类填写、农田林网化程度的高低划分、土壤侵蚀程度的四级判定,以及土壤养分、容重等实测数据的检测方法,确保数据采集的规范性与可比性。
本规范依据层次分析法与Satty标度法构建评价指标判断矩阵,经一致性检验后科学确定各指标的组合权重。针对数值型与概念型两类指标,分别采用隶属函数法与特尔斐法确定其隶属度。最终,采用累加法逐项加权计算得出耕地质量综合指数,并在指数曲线最高点与最低点之间运用等距离法,将耕地质量统一划分为一等至十等共十个等级,一等为最优,十等为最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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