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企业信用评价规范》DB15/T1105-2024,自2024年07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企业信用评价的评价原则、企业信用评价机构和从业人员要求、监督管理、评价指标、等级划分、评价流程、评后监督、评价结果管理和评价报告内容要求等。本文件适用于在省一级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企业征信机构和信用评级机构开展企业信用评价业务及相关活动,其他方面企业信用评价也可参照使用。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