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现代设施农业园区农业装备配套规范(设施园艺)》DB3201/T1139-2023,自2023年02月18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现代设施农业园区农业装备配套的基本条件、基础设施、农业装备配套要求。本文件适用于设施园艺农业园区农业装备的配套。
本规范是对DB3201/T202-2012的修订,聚焦设施园艺农业园区内农业装备的配置标准。本规范立足现代设施农业的生产实际,围绕“基本要求—选配原则—装备配置”的逻辑主线,重新梳理并明确了园区在人员、规模、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前置门槛,尤其对设施大棚的结构尺寸给出了具体指标,以确保大中型机械可顺畅进出与高效作业。在此基础上,本规范新增了机具选配原则章节,强调装备配置须与生产规模、设施条件、农艺要求及前后作业环节相互适应。在装备配置层面,本规范以33.3公顷为基本生产单元,规定了园艺拖拉机、履带拖拉机或大棚王轮式拖拉机等动力机械的选配数量,并通过表格形式按作业环节细化列举了其余配套机具,实现了全链条装备配套的规范化指引,删除了旧版中玻璃温室、露天设施及设施养殖等与本文件适用范围不符的内容。
本规范首先从人员、园区规模和基础设施三个维度确立了园区装备配套的基本要求。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合格,园区须具备可实施机械化生产的相应规模。基础设施方面,沟渠路桥水电涵闸须配套合理,主要生产道路要求大中型农业机械通达率100%,且须设有农机存放维修场所。设施大棚也首次明确了棚长、跨度、高度、肩高及端门尺寸的硬性底线。
本规范新增了机具选配原则,要求装备与生产规模、设施条件、农艺要求及前后环节均需相互适应。具体的装备配置以33.3公顷为基本单元,按设施条件和作业需要选配符合要求的动力机械2台套。其余配套机具统一纳入表格管理,按产前、产中、产后等不同作业环节分门别类列出,并明确其挂接方式与机型选择,为园区提供了清晰的操作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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