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烟台市《农贸市场星级评定指标体系》DB3706/T87-2023,自2023年07月19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农贸市场星级评定的基本条件、指标体系、评定方法。本文件适用于农贸市场的星级评定。
本文件规定了烟台市农贸市场星级评定的基本条件、指标体系与评定方法,适用于全市范围内农贸市场的星级划分与评价。指标体系由建设改造、运营管理两大核心板块及加分项构成,各计100分与10分,通过综合计算得出评定总分,并据此将农贸市场划分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三个等级。评定过程中,除需达到相应分数外,还须满足限定性指标的硬性要求。本文件为农贸市场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提供了统一、量化的评价工具,旨在引导市场持续提升硬件水平与服务能力。
参评农贸市场须持有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在评审周期内未发生造成不良影响的安全事故,且不存在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这些条件构成星级评定的准入门槛,从源头确保评价对象的合规性与基本信誉。
评定指标体系包括三部分:建设改造指标满分100分,关注场地、设施等硬件条件;运营管理指标满分100分,侧重日常管理、商户经营等软件水平;加分项满分10分,用以体现市场在特定方面的突出表现。最终评定总分由建设改造与运营管理得分的平均值加上加分项得分计算得出,兼顾了硬件投入与长效管理。
根据评定总分,农贸市场星级由高到低分为五星级、四星级和三星级。除总分须达标外,评定还引入了限定性指标机制,即对星级评定有重大影响或属于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严控的关键指标必须全部合规,以此确保各星级市场的安全底线与核心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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