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指引系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为提升既有建筑室内空气环境品质与卫生健康水平而编制的专项技术文件。本指引适用于住宅及办公、酒店、商业、学校等公共建筑,系统规定了排水通风系统排查改造的技术要求。本指引从室内延伸到室外,覆盖卫生间、厨房、管井、阳台、地下车库、设备用房、屋面等关键部位,针对地漏水封不足、存水弯缺失、管道密封不严、通风系统漏风倒灌、排风口与进风口距离过近等常见问题,提出增设或更换合格水封、封堵不必要地漏、完善通气管设置、修复通风设备、优化排风路由等改造措施。同时,本指引强调运行维护,要求定期补水、清洗消毒通风设备及管道,并对冷却塔水质、垃圾站房通风除味等提出管控要求,形成排查、改造、运维全链条技术指导。
室内排水设施排查改造以水封完好与密封严密为核心
本指引将地漏、洗脸盆、大便器、洗菜盆、拖布池等排水设施的水封深度及管道连接密封性作为排查重点。对于无水封或水封深度不足50mm的,须加设或更换合格存水弯或自带水封器具;对非必要地漏可永久封堵。器具排水管与横管连接处须采用防臭密封圈等密封,杜绝臭气返溢,并要求浴缸、阳台等地漏通过自动补水或人工补水维持水封有效性。
通风系统排查改造聚焦气流组织与系统密闭防倒灌
本指引针对卫生间、厨房、地下车库、空调房间及内走道等场所,排查排气扇、风机、防火阀及CO传感器等设备运行状态。重点解决排风直接排入内天井、内凹槽或外走道的问题,要求有条件时增设集中排风管道引至屋顶。明确排风口与进风口的安全距离,存在短路风险的须调整风口位置或方向,系统漏风倒灌处须增设止回阀并严格封堵。
室外及特殊区域排查改造兼顾排水卫生与通风安全
本指引对化粪池、隔油池的密闭性与通气管设置,污水集水坑的密闭井盖与高空排放通气管,以及屋面通气管高出屋面高度和与门窗、新风口的安全距离作出规定。垃圾站房要求设于下风向并确保通风、杀菌、除味设施有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