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19日,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为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增强村庄规划实用性,提升乡村规划设计及实施水平,制定重庆市《乡村规划设计导则》YGZB01-2021。
本导则从总体布局、建筑风貌、原野整治、公共空间、服务设施、道路交通、公用设施七个方面提出规划设计指引,为重庆市的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提供参考。导则适用于重庆市行政辖区内的乡村规划和设计。毗邻城镇发展区域应加强城镇与农村一体化规划设计。
本导则是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为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增强村庄规划实用性而修订发布的乡村规划设计技术指引文件。本导则废止了2019年试行版,立足新时代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的村庄规划编制管理需求,围绕“让村民易懂、干部好用”的目标,从总体布局、建筑风貌、原野整治、公共空间、服务设施、道路交通、公用设施七大方面提出系统性的规划设计指引。本导则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原则,通盘考虑生态保护、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建设、人居环境整治和历史文化传承,强调保持乡土风貌、编制全域全要素的实用性村庄规划,适用于重庆市行政辖区内的乡村规划和设计工作,为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提供参考依据。
本导则明确建设项目选址须保障安全、保护生态,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选址,新建农房原则上向集中建设区聚合。建筑营建坚持“小组团、微田园、生态化、有特色”的宜居方式,强调依山就势、融入环境,避免大挖大填和呆板的行列式布局。建筑风貌方面,本导则提出传统巴渝和现代巴渝两种风格路径,以木墙黛瓦、白墙青瓦为主基调,建筑层数原则上不超过3层、高度不超过12米,提倡坡屋顶、就地取材,使用青砖、石板、乡土木材等材料,禁止使用高饱和度彩钢棚和瓷砖贴面等破坏风貌的做法。
本导则强调保护山、水、林、田、湖、草自然景观格局,针对各类自然要素提出生态修复和景观营建措施,如采用自然生态驳岸护水、林水相依塑林、科学轮作营田等。公共空间方面,本导则对村口景观、院落空间、活动场地、街巷空间和滨水空间提出设计要求,强调小尺度、乡土化,反对建设大广场、大标志等形象工程。在服务设施和公用设施层面,本导则涵盖便民服务中心、文化礼堂、乡村旅游设施、厕所革命、垃圾治理、污水治理等内容,倡导功能复合、生态优先、因地制宜的建设模式,并明确了道路选线尊重自然地形、建设“四好农村路”、推广生态停车场等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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