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晋北风沙源治理技术规程》DB14/T2772-2023,自2023年09月2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晋北风沙源治理的范围和分区、林种、作业设计、树种草种选择、人工造林种草、封山(沙)育林(草)、检查验收及档案管理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晋北风沙源治理。
本规程立足晋北风沙源区生态治理实际,系统规定了治理范围与分区、林种配置、作业设计、树种草种选择、人工造林种草、封山育林育草、检查验收及档案管理等全流程技术要求。本规程将治理区划分为古长城及洪涛山沿线、桑干河流域、黄河沿线、太行山北端四个分区,明确以营造防风固沙林、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等防护林为主,兼顾特殊用途林与经济林,并针对不同立地条件提出穴状整地、鱼鳞坑整地等差异化措施,强调以混交林为主、针叶树优先采用容器苗、优先使用良种等关键原则,为晋北风沙源治理提供了统一的技术遵循。
本规程依据地理特征将晋北风沙源治理区细化为四个功能分区,并对应配置防护林、特殊用途林和经济林三大林种体系。其中防护林按功能进一步划分为防风固沙林、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农田草牧场防护林及护路护岸林,分别适用于沙化土地、侵蚀坡面、水源地集水区、农牧区和交通沿线,体现了因地制宜、因害设防的治理思路。
在人工造林方面,本规程明确造林地应选择疏林地、灌木林地、退化林地及荒山荒沙等国土绿化用地,树种配置以营造混交林为主,整地方式根据地形分别采用穴状或鱼鳞坑整地,苗木质量须达到省级标准规定的I级或II级。在人工种草方面,要求结合造林合理配置草种,并参照相关技术规程执行,形成乔灌草结合的复合治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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