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指引旨在落实国家及江苏省关于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规范和指导全省详细规划单元的划定工作。本指引明确了详细规划单元作为传导总体规划战略目标、底线管控与功能布局的重要空间载体定位,确立了全域覆盖、边界闭合、上下贯穿、编管协同的工作原则,适用于江苏省各市县详细规划单元的划定及调整。本指引系统规定了单元划定的工作基础、核心依据、适宜规模、编号规则、成果形式以及调整协同和后续传导等全流程要求,致力于推动建立全域全要素覆盖、边界不重不漏的详细规划“一张图”,为提升国土空间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供基础支撑。
核心要求与工作组织
本指引规定,设区市负责市辖区范围的单元划定,县(市)负责县(市)域范围的划定,并及时将成果汇交至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工作须以现行详细规划评估结果和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与“1985国家高程基准”作为空间定位基础,保障划定工作的科学性与规范性。
单元划定的多元依据与规模引导
本指引强调,单元划定需综合考量行政管理范围、总体规划分区、地理空间要素、现行详细规划编制范围、特定管控区域范围以及用地权属边界等六类依据。单元规模应从管理效能出发因地制宜,城镇地区可结合街道、社区边界进行细分或整合,乡村地区原则上依据乡镇边界,并允许一个乡镇划分为若干单元,确保同区位同类型单元的规模差距不宜过大。
成果体系与动态调整机制
本指引要求,单元划定成果须包含划定报告、划定图件及数据库三部分,数据库采用File Geodatabase格式,并遵循统一的坐标投影标准。单元编号采用10位全数字代码以确保唯一性。本指引明确单元边界应保持基本稳定,确需调整的须同步调整相邻边界,并建立健全跨行政区邻界协同机制,以保障详细规划的空间统筹与资源配置效能。
该指引的出台,为江苏省构建全域全要素、闭环传导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提供了关键的技术性规范,标志着详细规划管理从传统的“地块管控”向“单元治理”模式转变。该文通过统一划定标准,终结了过去各地单元划分逻辑不一、边界重叠或遗漏的混乱局面,其确立的“全域覆盖、边界闭合”原则,从空间基底上保障了“把每一寸土地规划得清清楚楚”的要求能够落到实处,夯实了规划实施与监督的载体基础。
该指引对于规划传导机制具有深远的重构意义。它以单元为纽带,实现了总体规划的战略性指标与详细规划的落地性管控之间的有效贯通,系统地解决了规划层级间衔接不畅的痛点。通过要求在单元层面落实“三条控制线”,并衔接各类专项规划,该指引将原本分散的管控要求集成在一个空间容器内,强化了规划编制的系统性和协同性。同时,统一的编号体系和数据库标准为全省“一张图”的动态监测与实施评估奠定了数据底座,有力推动了国土空间治理手段的数字化转型和精细化水平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