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文档信息
Vip.1
名称:2023.06.01-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审查有关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3〕5 号.pdf

2023年6月1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减轻企业负担,规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工作,实施矿山企业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土地复垦方案合并编报制度,印发《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审查有关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3〕5号。

本通知旨在优化和规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编制审查机制,以提升行政效能并减轻企业负担。本通知确立了“合并编报”的核心制度,要求矿山企业以一个采矿权为单元,将原有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和土地复垦方案合二为一,统一编制并报送审查。正文系统规定了方案的编制主体、必须重新编修的具体情形、审查权限的划分以及从受理、评审到公示公告的全流程时限与程序。同时,本通知强化了事中事后监管,明确了矿山企业的年度报告义务和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的责任,并对方案质量的随机抽查做出了制度性安排。

确立合并编报与生命周期管理机制

本通知正式实施“二合一”方案编报制度,要求采矿权人在申请采矿许可证前,以单个采矿权为单元编制一份综合性方案。同时,本通知明确了矿山企业在涉及扩大规模、变更范围、办理延续且方案过期,或相关政策标准发生重大变化等五种情形下,必须重新编制或修订方案,确保方案覆盖矿山全生命周期,持续有效指导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工作。

重构分级审查与规范化评审流程

本通知根据采矿权出让登记权限划分审查责任,并规定若权限已委托下放,方案审查同步委托,且审查费用纳入部门预算,不向企业收费。在评审环节,本通知要求主管部门委托事业机构或行业组织承担具体工作,并建立评审专家从省级系统随机抽取与回避制度。评审以会审和内业为主,必要时实地踏勘,重点评审地质灾害、含水层、地形地貌破坏及耕地保护等内容。

强化基层监管与方案质量抽查

县级主管部门承担日常监管和年度检查主责,省市两级则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抽查。此外,本通知还建立了省自然资源厅在次年对上一年度全省已审定方案进行随机抽样复查的工作机制,检查覆盖编制、评审、公示、归档全环节,并向社会公示结果。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审查有关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3〕5 号第1页
第 1 页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审查有关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3〕5 号第2页
第 2 页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审查有关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3〕5 号第3页
第 3 页
可免费试读【3页/共9页】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

免责声明: 本站文档均来自互联网及网友上传分享,本站只负责收集和整理,文档内容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仅供个人学习研究,严禁用于商业用途,下载后请于24小时内删除。转载是为传递及宣传国家与地方政府规划、建设与管理等相关政策和经验;本站部分资源采取捐赠下载,本站不以此盈利,所获捐赠将支付分享者及网站服务器和带宽支出。如果您对原创归属及转载有异议,或涉及版权问题,请点击"举报",我们将补齐出处或者删除;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出处。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