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农村改厕粪尿还田技术规范》DB14/T2760-2023,自2023年07月14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农村改厕后粪尿无害化处理和粪肥还田过程中的术语和定义、原则、粪肥收集、运输和储存、施用方法、还田限量、监测及采样分析方法。本文件适用于经无害化处理的粪尿以及以粪尿为主要原料制成肥料在农业生产中的使用。
本规范立足山西省农村改厕工作实际,系统规定了粪尿无害化处理后还田利用的全链条技术要求。本规范坚持卫生安全与资源循环并重的原则,从收集、运输、储存到无害化处理,再到最终的安全施用与还田限量,构建了完整的操作闭环。本规范的核心在于将农村厕所粪污转化为安全的肥料资源,不仅明确了堆沤、厌氧发酵等不同处理方式的卫生学指标,还针对尿液、液态粪肥、固态粪肥分别给出了具体的施用方法、稀释比例、施用时点及与种植周期的安全间隔期。同时,本规范配套提供了施肥量计算公式和相关参数,为粪肥在粮食、果蔬等不同作物上的精准替代化肥提供了科学依据。
本规范从源头收集环节即进行规范,针对三格式、双瓮式、沼气池式等不同改厕类型的清掏部位作出明确要求。收集运输过程强调防漏、防臭与智能化监控,储存设施则从选址、防渗、密闭到远离水源和居住区的安全距离均设定硬性指标,确保粪尿在进入农田前不发生二次污染。
本规范根据粪、尿的性状差异实施分类指导。粪便须经堆沤或厌氧发酵充分腐熟,卫生学指标须达标;单独收集的尿液则根据气温与作物明确贮存时间,施用前稀释并尽量入土深施。施用方法上,分别对液态肥的滴灌、叶面喷施和固态肥的基施、追施方式(如撒施、条施、穴施)给出适宜作物与操作要领。
本规范引导以粪肥替代化肥,强调根据土壤肥力、目标产量和粪肥养分含量计算施用量。除参照国家标准设定重金属含量限值外,还以资料性附录列出粮食、蔬菜、果树等作物的干粪施用限量,并提供了从化肥拟定施用量推导粪肥用量的计算公式,避免盲目过量施肥造成环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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