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林木种质资源原地保存库营建技术规程》DB14/T2677-2023,自2023年04月18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林木种质资源原地保存库的资源保存的规模和数量、库址选择、保存林设置与调查、样株、样地设置与调查、配套设施建设、保存林管护和档案管理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林木种质资源原地保存库的建立和管护。
本标准规范了山西省林木种质资源原地保存库的营建技术,涵盖保存规模与数量、库址选择、保存林及样株样地设置与调查、配套设施建设、保存林管护及档案管理等全流程技术要求。标准将保存库按面积与资源保存点划分为大、中、小三型,规定了各类型对应的最低林木种质资源保存份数。通过科学选址、标准化调查登记以及系统的抚育巡护措施,该规程旨在为山西省林木种质资源的原生境保护提供统一的操作依据,确保珍稀、优良及特异性林木遗传材料得到长期、安全、有效的就地保存。
库址宜选择在目标树种水平与垂直分布区的中心群体、边缘群体及遗传特异性群体所在的国有天然林内。保存林需设置在林分郁闭度不低于0.3、目标树种组成占比较高且无病虫害的中龄林或近熟林中,单个保存林面积原则上不小于10公顷,不足时应全部保存。
规定在保存林内选取生长量大、结实良好或具有特异性状的优良单株作为样株,进行编号、挂牌与定位观测。同时,需按标准设置样地调查。在原地保存库建设方面,要求配备必要的办公、实验用房及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在入口处设立标识牌,并在边界处埋设界桩、建设防护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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