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文档信息
Vip.2
名称:2023.08.19-山西省晋城市《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价》DB1405/T 040-2023.pdf

山西省晋城市《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价》DB1405/T040-2023,自2023年08月19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的基本要求、等级划分与标志、等级划分方法、评定组织与程序、评定等级管理。本文件适用于晋城市范围内依法成立的各类养老机构的等级划分与评定工作。

本规范立足晋城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实际,对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的基本要求、等级标志、划分方法、评定组织程序及等级管理等作出了系统性规定。本规范以国家标准为框架、结合地方管理要求进行细化,采用五角星数量直观区分五个等级,从低到高依次为一级至五级,等级越高表明机构在环境、设施设备、运行管理和服务等方面的综合水平越高。本规范明确申请评定的机构须满足基本准入条件,并在符合条件的基础上实行项目打分制,不同等级设定相应的分值门槛与分项得分比例要求。评定工作由民政部门组建的评定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涵盖申请、受理、现场评定、结果审核与公示等环节,并规定了等级有效期为三年及相关升级、复评的管理要求。

统一评定标尺与量化门槛

本规范构建了一套总分1000分的量化评定体系,明确将等级与分值直接挂钩。五级到一级分别对应不低于900分、780分、570分、450分、360分的总分要求,且各等级均设定了各分项得分的最低比例门槛,确保机构在环境、设施设备、运行管理及服务等各维度均衡达标,而非仅凭总分过关,从而保障评定的全面性与严肃性。

规范评定全流程管理

本规范对评定工作的组织架构与实施程序进行了严密设计。从评定委员会的组建、每年一次集中评审的周期设定,到申请机构须先行自评再提交材料、评定委员会受理审查、委托第三方或组成小组进行现场与书面评价,再到结果须经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并经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后公示,最终由民政部门确认发证,全链条均有明确依据,保证了评定过程的公正、透明与规范。

设定动态监督与退出机制

本规范不局限于一次性的等级授予,更建立了持续的管理机制。规定评定等级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须重新评定,且允许在期满前申请重新评定或满两年后申请升级评定。同时,对于未通过评定的机构设定了两年内不得申报同一等级及以上的约束,并对有效期满未续评的机构要求交回牌匾和证书,形成了可进可出、动态监管的长效体系。

山西省晋城市《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价》DB1405/T 040-2023第1页
第 1 页
山西省晋城市《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价》DB1405/T 040-2023第2页
第 2 页
山西省晋城市《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价》DB1405/T 040-2023第3页
第 3 页
可免费试读【3页/共41页】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

免责声明: 本站文档均来自互联网及网友上传分享,本站只负责收集和整理,文档内容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仅供个人学习研究,严禁用于商业用途,下载后请于24小时内删除。转载是为传递及宣传国家与地方政府规划、建设与管理等相关政策和经验;本站部分资源采取捐赠下载,本站不以此盈利,所获捐赠将支付分享者及网站服务器和带宽支出。如果您对原创归属及转载有异议,或涉及版权问题,请点击"举报",我们将补齐出处或者删除;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出处。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