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9日,贵州省自然资源厅为积极支持页岩气、煤层气等非常规油气勘探和产业发展,满足群众生产生活对清洁能源的需要,促进贵州省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印发《关于做好页岩气、煤层气等非常规油气钻井及配套设施项目用地保障通知》黔自然资函〔2019〕1197号。
本通知旨在针对页岩气、煤层气等非常规油气钻井及配套设施项目建设周期紧、资源目标位置不确定等特征,为全省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供系统性的用地保障指引。本通知强调要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建立工作对接协调机制,充分利用国家有关油气战略性矿产资源的用地支持政策,强化分类管理与全流程效率提升。在规划与计划层面,本通知要求将产业发展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并对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情形明确了规划修改路径;年度计划指标实行分级统筹,县级解决、市级协调、省级兜底,并积极申请国家预留指标。在用地手续上,本通知创新性地允许勘探阶段先行办理临时用地,转入生产后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并针对急需动工的站场设施开放先行用地通道,同时明确划拨、租赁、弹性年期等多元化供地方式。本通知还对临时用地的审批、使用、复垦及监管,永久性用地的预审、审查报批时序与方式,以及交通用地、安全防护用地、耕地占补平衡、土地复垦利用等配套问题作出了详细规定,并要求各方压实责任,确保资金与手续到位,实现高效快捷审批。
统筹规划与计划保障机制
本通知要求科学编制非常规油气产业发展规划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指导项目选址尽可能避让良田好土与永久基本农田;确需占用的须指导编制规划修改及补划方案。年度计划指标由项目建设单位提前报送需求,纳入所在地年度计划建议方案逐级上报,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由县、市、省分级统筹解决,并积极争取使用国家预留计划指标,全力保障项目落地。
创新用地手续与多元供地模式
本通知明确勘探阶段可先行批准临时用地,转入生产后办理建设用地审批,不转入生产的复垦交还,并允许急用站场设施申请先行用地。正式供地时,符合划拨目录的以划拨方式供应,有偿使用的可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等方式。此外,用地标准强调节约集约,参照国家用地指标优化设计,严格控制临时用地规模并同步编制复垦方案。
严格临时用地全周期管理
本通知规定临时用地由县级主管部门审批,选址应避让坝区土地与永久基本农田,确需占用的须编制复垦方案并报市级备案,期限不超过两年。使用单位需签订补偿协议并足额补偿后方可用地,过程监管禁止修建永久性建筑并实施耕作层剥离保护。到期复垦须恢复原种植条件,验收合格后按原地类管理,市县部门需严格网上备案与巡查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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