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31日,按照自然资源行业标准制定程序要求和计划安排,自然资源部组织有关单位制定了《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数据规范》(报批稿)。
本文件规定了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数据的内容、组成、模型、属性结构定义和数据交换格式,包括五个阶段: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土地核验与规划核实;在乡村地区,可按规定包含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本文件适用于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相关的各类数据库、信息系统建设。
本规范旨在统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领域的数据标准,构建覆盖“全域、全要素、全流程、全生命周期”的数据体系。本规范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贯穿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土地核验与规划核实五大核心阶段,明确了各环节的数据库属性结构、空间数据格式、文档材料要求及电子监管号编制规则。本规范通过规定统一的坐标系、高程基准、要素分类编码及属性值代码,力图打破过去土地与城乡规划管理中各自为政、数据不通的壁垒,为实现国家、省、市、县四级系统的互联互通与数据共享奠定坚实的技术基石,从而推动用途管制业务从“重审批”向“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监管”转型。
本规范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各业务环节规定了详尽的数据属性表和空间表结构。从项目基本情况、申报材料目录到许可记录、勘测定界界址点,均定义了明确的字段类型与约束条件。同时,本规范采用十位数字层次码对要素进行分类编码,并确立了包含行政区划、年份、业务类型等信息的19位电子监管号编制规则,确保每一审批事项都有唯一、可追溯的数字化身份,为数据汇聚与比对分析提供了规范语言。
本规范不仅规范了传统审批的纸质文档材料清单及PDF扫描参数,更针对不同业务阶段设定了差异化的空间数据要求。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阶段,本规范界定了许可范围与地块界址点;在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环节,明确了项目用地、转用、征收及补划永久基本农田等范围的空间表结构;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环节,则细化了建筑物、交通工程、管线工程等不同类型工程的空间数据模型,力求图文一致,强化规划管控的精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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