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程系针对广东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永久性地下式城镇污水处理厂,从工程设计、施工调试、验收到运行维护的全生命周期所制定的综合性技术标准。本规程确立了“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运维便利、低碳生态、环境相融”的总体原则,贯穿了地下空间集约化布局、污水处理与污泥处置工艺选择、建筑结构、通风除臭、电气自控、消防及安全生产等各专业环节的详细技术要求。本规程特别强调地下箱体的防洪防淹、有毒有害气体监测与防控、全流程臭气密闭收集处理以及防火疏散等安全设计,同时积极推广BIM技术应用、智能化控制及可再生能源利用,以提升工程数字化与绿色化水平。施工与验收部分对深基坑支护、大体积混凝土浇筑、设备安装调试及联合试运转作了严格规定,运行维护部分则建立了涵盖应急管理、职业健康在内的管理体系,旨在保障地下式污水厂长期稳定、安全、高效运行。
核心设计准则与安全防控体系
本规程明确地下式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必须与国土空间规划、排水专项规划及周边地块开发需求相协调,通过技术经济综合论证确定建设形式与规模。安全防控是本规程的核心关切,要求设置防外来洪涝、管道倒灌与地下水入侵的设施,同步设计、施工和投运消防、通风排烟、除臭及应急安全系统。特别强调在进水端必须设置正向受压速闭闸和电动控制闸两道安全屏障,并对各级泵房实施液位连锁控制,防范构筑物溢流;同时要求在地下空间内严格划分防火分区、防臭分区,并为有限空间作业配备完善的气体监测与强制通风措施,全面保障人员与设施安全。
工艺布置与智能绿色建造运维
本规程倡导将各处理构筑物及辅助设施进行组团化、集成化、模块化聚合布置,共壁设计并利用间隙设置集中管廊,以最大化利用宝贵的地下空间。在设备选型与运维层面,要求设备选用体现机械化、自动化和智能化特点,并满足防腐、防潮与防爆需求,推荐采用无人值守的全自动控制模式。本规程积极响应绿色低碳理念,要求贯彻海绵城市建设指标,推广透水铺装与绿色屋顶等源头减排措施,并鼓励采用光伏、水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技术,实现污水处理厂的节能降耗与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