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28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切实提升玻璃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进一步改善广东省大气环境空气质量,制定广东省《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本标准规定了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现有玻璃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玻璃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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