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17日,由中国国土勘测规划院牵头承担的《国土调查县级数据库更新成果质量检查规则》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编制工作。
本文件规定了国土调查县级数据库更新成果质量检查涉及的检查对象、质量元素、检查规则等。本文件适用于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中各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开展数据库质量检查工作。
本规范旨在为国土调查县级数据库更新成果提供一套系统、统一的质量检查规则。本规范围绕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中数据库更新成果的质量管控需求,确立了以规则编码、质量元素、检查对象和规则描述为核心的技术框架。本规范将检查规则划分为有效性、完整性、规范性及一致性四大类别,分别针对数据格式可解析性、成果齐全性、数据结构与值域及图形表达的合规性、以及不同对象间逻辑表达的统一性进行检验。本规范适用于各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在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中开展数据库质量检查工作,通过标准化的编码体系和分类检查,确保全国各县区数据库更新成果检查方法的统一和成果的规范准确。
本规范构建了一套结构化的检查规则体系,每条规则包含规则编码、质量元素、检查对象与规则描述四个部分。规则编码采用10位数字结构,由数据类型码、质量元素码、检查对象码和顺序码依次组成,实现了对基础数据库和增量数据中各类检查对象的唯一标识与精细化管理。
本规范将质量检查的核心要求归纳为四类质量元素。有效性检查确保数据成果能被正确解析;完整性检查依据相关标准核验必选数据成果有无缺漏;规范性检查对照数据结构、值域范围和图形表达等标准规范进行校核;一致性检查则验证不同数据对象对同一信息的逻辑表达是否吻合,四类检查分别对应附录中详尽的规则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