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行业标准《国土调查县级数据库更新成果质量检查规则》TD/T1110-2025,自2025年5月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国土调查县级数据库更新成果质量检查规则编码、质量元素、检查对象等。本文件适用于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中各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开展县级数据库更新成果质量检查工作。
本文件规定了国土调查县级数据库更新成果质量检查的规则体系,涵盖规则编码、质量元素分类、检查对象等内容。本文件将质量元素划分为有效性、完整性、规范性、一致性四个类别,分别对应数据解析能力、必选成果完备程度、数据结构和值域表达的合规性以及逻辑一致性检验。检查规则采用四层十位层次码进行编码,由数据类型码、质量元素码、检查对象码和顺序码构成,确保每条规则标识唯一。本文件的出台为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中县级数据库更新成果的质量控制提供了统一的技术依据,适用于各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组织开展的检查工作。
本文件确立了四个质量元素作为检查的核心框架。有效性检查聚焦数据成果能否被正确解析;完整性检查验证TD/T 1083规定的必选数据成果是否存在缺漏;规范性检查对照TD/T 1083和TD/T 1058—2020的要求,检验数据结构、值域范围及图形表达;一致性检查则关注同一信息在不同数据对象间的逻辑是否匹配。四类检查的详细规则分别列入附录A至附录D。
检查规则编码采用四层十位层次码结构,以保证编码的系统性和可扩展性。第一层数据类型码区分基础数据库与增量数据;第二层质量元素码对应四类质量检查维度;第三层检查对象码标识被检查的具体要素;第四层顺序码取01至99,确保每条规则拥有唯一标识。该编码方法遵循GB/T 7027的信息分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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