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15日,南宁市自然资源局为规范管理暂未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地区的乡村建设活动,根据国家、自治区、南宁市有关部门的政策文件,结合南宁市村庄特点和实际需要,制定《南宁市村庄规划设计通则(试行)》。
本通则适用于南宁市六城区和开发区城镇开发边界外无法定“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指导的村庄,主要涉及农村建筑中的村民住宅、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管理。南宁市各县、横州市、武鸣区结合地方实际情况,可参照执行。
本通则是南宁市自然资源局针对暂未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的地区,为规范农村住宅、公共服务设施及市政公用设施等建设活动而制定的试行管理文件。本通则围绕用地选址、建设标准、建筑控制与配套设施四大核心板块,系统提出了从项目落地到风貌验收的全流程管控要求:在选址上,明确了通用选址禁建区、交通干线退距及各类设施的特殊选址条件;在建设标准上,严格限定宅基地面积、建筑层数与总高度,并对公共服务设施和产业项目设定了底线;在建筑控制上,细化了建筑临距、防火间距、高度计算规则,并强制执行带图报建与按图验收制度以管控农房风貌。本通则作为“多规合一”村庄规划过渡时期的补充依据,适用于南宁市六城区及开发区城镇开发边界外的村庄,各县(市)可参照执行,有效期两年,将根据实践适时修订。
本通则强调选址须避开地质灾害易发区、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及饮用水源保护区等法律禁止区域,并要求新建建筑严格满足铁路、公路及高压电力线路的防护退距要求。此举在方便村民生产生活的同时,优先利用闲置宅基地与空闲地,体现了集约节约用地与保障公共安全的双重导向。
本通则严格限制农村新建住宅层数不得超四层、总高度不得超14米,并明确宅基地面积上限和每户建筑面积不超过450平方米的刚性指标。同时,要求农房建设必须依据通用图集实施带图报建与按图验收,从体量和风貌两个维度避免了村庄建设的无序蔓延。
本通则通过规定新建住宅正向间距、山墙防火间距以及临路退距等具体数值,保障了村民的采光、通风与消防安全。此外,对室内外给排水设施、卫生户厕及污水处理提出明确技术指引,推行雨污分流与无害化卫生厕所,旨在系统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与基础设施供给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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