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城市绿地调查技术规程》DB12/T1441-2025,2025年08月15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天津市城市绿地调查的资料准备、遥感调查、实地调查、成果制作以及质量检查等方面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天津市城市绿地数据调查、监测,绿地数据共享、统计、分析以及绿地相关指标的计算评价和城市园林绿化信息系统建设。
本规程是天津市地方标准,旨在规范城市绿地调查的技术工作。本规程以遥感调查与实地调查相结合为核心方法,系统规定了从资料准备、遥感影像获取与处理、绿化覆盖和绿地信息提取、实地核查修正到最终成果制作与质量检查的全流程技术要求。本规程将调查对象细化为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绿地、附属绿地、生产绿地等多个类别,并针对每一类别分别明确了绿化覆盖与绿地信息的遥感提取判据。本规程还涵盖了绿地矢量数据库建设、绿地指标计算、数据图件报表及报告成果的产出规范,为全面、准确获取城市绿地地理空间数据、掌握绿地发展状况提供了统一的技术依据,适用于天津市城市绿地调查、监测及园林绿化信息系统建设。
本规程确立了遥感调查与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技术路线。在资料准备阶段,需收集高分辨率数字正射影像图、地形图及园林绿地台账等基础资料。遥感调查部分详细规定了绿化覆盖与绿地信息的提取要求,覆盖了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用地、居住及单位附属绿地、道路绿地、生产绿地以及屋顶绿化、景观水面等多种场景的判译标准。
对于遥感影像中被遮挡或判别不清的图斑,本规程要求开展实地调查进行核实与修正,通过高精度定位设备或图纸勾绘采集边界与属性信息。外业修正后的数据经编辑与建库,用于计算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等核心指标,并最终生成矢量数据、专题图件、统计报表及调查报告四类成果,所有成果须通过内业与外业相结合的质量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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