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规范》DB12/T602-2023,自2023年05月07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人员安全管理、行车安全管理、车站安全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保护区安全管理、风险管理及隐患排查、应急管理、事件和事故管理、安全表现评价等相关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本市管辖的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线路,主要用于规范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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