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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1.07.20-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质量管理导则(试行)》自然资办发〔2021〕49号.pdf

2021年7月20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为构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质量管理体系,加强调查监测质量管理,规范质量控制活动,明确质量责任,确保调查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可靠,依据《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构建总体方案》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质量管理导则(试行)》自然资办发〔2021〕49号。

本导则旨在构建统一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质量管理体系,通过规范质量控制活动、明确质量责任,确保调查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可靠。本导则适用于各类自然资源调查、评价与监测工作,贯穿方案设计、作业实施、过程巡查、成果验收到监督追责的全生命周期。本导则强调统一质量管理方式与流程,综合运用现代空间信息技术减少人为偏差,要求作业单位建立内部质控体系并落实岗位责任制,同时引入第三方巡查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模式,防范弄虚作假,完善质量追溯和责任追究机制,以持续提升成果质量,支撑国家治理现代化需求。

全过程质量管控设计

本导则将质量管理嵌入调查监测各环节。在设计阶段,要求方案经过验证与评审,避免因设计缺陷导致系统性质量隐患。在作业阶段,明确作业单位须设立专门质管部门,法定代表人作为第一责任人,推行人员持证上岗、过程数据真实记录、成果全面自查与检查,确保每一环节有据可查。

多层级质量把控与监督机制

本导则建立过程质量巡查与成果质量验收双重把关制度。组织单位在关键节点开展巡查,及时纠正偏差、消除隐患,严重问题可责令停工返工。成果验收遵循“谁组织、谁验收”原则,不合格成果限期整改,同时通过国家级复核确保全国性调查数据的可靠性。

质量问题追溯与失信惩戒

本导则着力强化事后追责与信用约束。通过建立质量追溯机制,将责任终身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员,并全程记录不当干预、伪造篡改数据等行为。同时推行质量信息公开,将弄虚作假等行为纳入信用体系,依法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形成威慑。

该导则的出台标志着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质量管理从分散化、差异化走向统一化、规范化,为自然资源“一套底数”的真实性提供了制度保障。该导则通过覆盖全流程的质量管控设计,有效弥补了以往重成果验收、轻过程监管的短板,推动质量管理关口前移,有助于从源头减少数据失真风险。在实施层面,该导则强化了作业单位的主体责任和法定代表人的第一责任,并通过第三方巡查、国家级复核等机制构建起多重质量防线,显著提升了调查监测成果的公信力。同时,该导则引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督和信用联合惩戒,将质量问题与单位和个人信用挂钩,具有很强的现实警示与约束作用,能够有效遏制弄虚作假行为,倒逼各方规范履职。长远来看,该导则的试行将促进调查监测技术方法标准化和质量评价指标科学化,推动行业整体能力提升,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国土空间规划及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更坚实可靠的数据支撑。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质量管理导则(试行)》自然资办发〔2021〕49号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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