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17日,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云南省土地储备管理,履行自然资源“两统一”职责,充分发挥土地储备在落实国土空间规划、调控土地市场、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配置、合理利用、落实和维护所有者权益的作用,指导和规范云南省土地储备计划编制工作,制定了《云南省土地储备计划编制规范(试行)》。
本规范适用于云南省县级以上土地储备计划的编制。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在本规范的基础上,进一步制定土地储备计划编制技术细则。土地储备计划的编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本规范旨在指导和规范云南省土地储备计划的编制工作,以落实国土空间规划、促进土地资源高效配置与合理利用。本规范适用于全省县级以上土地储备计划的编制,明确了土地储备工作的定位、任务与范围,建立了涵盖三年滚动计划和年度计划的双层编制体系。本规范强调生态优先、规划引领、宏观调控和统一管理的原则,要求充分衔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优先储备闲置和低效存量建设用地。通过规范编制程序、调查评价、项目库建设、资金收支平衡分析、成本收益测算及成果报批等环节,本规范为土地储备机构提供了全流程的技术指引,旨在增强土地储备的“蓄水”调控能力,实现储备土地资产保值增值,维护所有者权益。
本规范规定了土地储备计划编制的标准化程序,涵盖准备工作、调查评价、计划编制、协调论证及审批备案等阶段。前期需开展组织与技术准备,并对上期计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价,总结经验与问题。
计划编制以建立和更新土地储备项目库为核心,对所有项目实行统一配号与全生命周期管理。本规范将项目划分为三类:一类为收支平衡或盈余项目,二类为收不抵支项目,三类为无预期出让收入项目,并据此制定差异化的资金保障措施。年度计划需明确具体地块、土地取得、前期开发、管护及供应的工作安排,并进行详细的成本收益分析,确保资金筹集渠道清晰、风险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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