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攀枝花市《环境卫生质量管理规范》DB5104/T66-2023,自2023年03月17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攀枝花市环境卫生质量管理的术语和定义、清扫保洁管理、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中转管理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攀枝花市公共道路及场所的清扫保洁作业、生活垃圾收运转处的管理。
本规范立足于攀枝花市环境卫生作业的实际需要,系统规定了公共区域清扫保洁与生活垃圾收运转处全链条的质量要求。全文围绕“五无五净”等核心指标,对公共道路、环卫设施、附属设施及公共厕所的清洁状态、设施完好度和作业效果做出具体规定;同时明确生活垃圾须按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进行分类收集与运输,并对收集容器、运输车辆和中转站点的日常管理提出密闭化、整洁化、无害化的操作基准,旨在为全市环境卫生质量管理提供统一的技术依据和可量化的评判尺度。
本规范确立了以“五无五净”为核心的道路清洁准则,要求可视范围内实现道路无垃圾、无污迹、无浮尘、无积泥、无积水,并确保路面、树圈、边角侧石等部位全面洁净,清洗后路见本色、标线清晰,喷雾降尘以见潮不见水流为宜。同时,对垃圾收集容器、环卫工具房的整洁与完好状态提出细致规定,要求箱体无缺损、无蚊蝇、无满溢,工具房内外无杂物堆积、无乱张贴。公共厕所则须做到设施完好、标识明确、排污通畅,并配备符合要求的无障碍设施,保持无烟蒂纸屑、无尿垢、无恶臭的整体环境。
本规范强调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要求以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为基本类型进行分类收集,容器须设置统一醒目的分类标识。收集环节须做到垃圾及时清运、不满溢散落,站点定时消毒灭害。运输环节则要求分类运输,车辆保持车容整洁、密闭良好,杜绝扬撒滴漏。中转站须保持场地内外整洁、无积存垃圾和污水,室内通风降尘无恶臭,站内装运容器无积垢,确保垃圾及时转运,全面防控二次污染。处理环节则按相关国家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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