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排放标准》DB51/2626-2019,自2020年01月01日起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的一般要求、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水污染物监测要求以及实施与监督。本标准适用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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