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项目占用征收林地检查技术规范》DB45/T2642-2023,自2023年03月20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建设项目占用征收林地检查的术语和定义、技术标准与要求、资料准备、遥感判读区划、外业调查核实、检查成果、质量检查与成果提交等。本文件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占用征收林地检查、核查工作。
本规范规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占用征收林地检查工作的全套技术流程与要求。本规范以规范检查行为、统一技术标准为核心,从术语定义、技术标准、资料准备、遥感判读区划、外业调查核实到检查成果输出与质量控制,构建立了完整的闭环管理体系。本规范着重明确了依法与违法使用林地的认定标准,细化了变化图斑的遥感智能提取与人工判读方法,并对项目用途、地类、采伐情况、自然保护地及公益林涉及情况等关键调查内容逐一作出可操作的规定,旨在通过县级自查、市级核查、自治区级抽查的三级质量控制,确保检查结果的准确性与客观性。
本规范系统界定了使用林地认定结果的六种类型,包括依审核使用、违法使用、未经审核、超范围使用等,并规定了林地地类、项目用途、判读变化原因等核心要素的分类代码与精度要求。在外业核实中,围绕建设项目基本信息、采伐林木情况、涉及保护地与公益林状况等维度设置了详尽的调查指标,确保每块变化图斑的合法性、地类属性及生态影响均能被准确判定。
本规范设计了“人工智能初提—人工复核修正”的遥感判读双阶段模式,要求先通过深度学习模型自动提取变化图斑,再结合审批档案进行人工逐网格复判。外业环节则明确了细斑区划、地类追溯、实地拍照留证等标准动作,并重点核查审批文号与实际用地边界的套合误差,以5%面积偏差作为合法图斑的容错阈值。
本规范建立了分级检查制度,规定了县级自检全覆盖、市级检查不低于县级单位总数20%且抽检5%~6%图斑、自治区级抽查不低于县级单位总数10%且抽检2%~3%图斑的硬性比例。各级检查需对图斑边界吻合度、因子完整性与逻辑性进行验证,问题图斑比例低于5%方可视为合格,最终成果须通过自治区级验收后统一入库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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