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与建筑一体化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维护,促进建筑领域绿色低碳发展,保证工程质量,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适用、环保美观,制定安徽省《太阳能光伏与建筑一体化技术规程》DB34/T5006-2023,自2023年09月01日起实施。
本规程适用于安徽省新建、改建和扩建建筑光伏发电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维护。光伏发电系统与建筑一体化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维护,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本规程是安徽省关于太阳能光伏与建筑一体化工程的技术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建筑光伏发电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维护全过程。本规程在2014年版基础上全面修订,新增了光伏发电系统设备与材料、电气安全设计、智能控制与监测、能效评估等章节,补充了金属屋面、光伏瓦、薄膜光伏组件等多样化应用形式。本规程以保障工程质量、促进建筑领域绿色低碳发展为目标,贯彻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适用、环保美观的原则要求。规程涵盖系统设备选型、建筑一体化设计、结构安全、安装调试、质量验收、环保消防及运行维护等完整技术链条,强调光伏系统与建筑功能、外观、安全的深度融合。
本规程明确光伏发电系统设计须由建筑、电气等专业协同完成,光伏组件的选型、色泽与安装位置应与建筑功能及外观有机融合。光伏组件可设置于屋面、墙面、阳台、幕墙、采光顶等多部位,作为建筑围护结构或功能构件时须满足防水、保温、防火、防雷、抗风等性能要求,且不得影响消防疏散和日照标准。
本规程细化了光伏发电系统的设备性能要求,涵盖光伏组件、汇流箱、逆变器、储能系统及线缆材料等。电气安全设计方面,明确要求配置快速关断装置、直流电弧故障检测保护,以及电击防护和绝缘防护措施。同时规定智能控制与监测系统应具备数据通信、故障诊断和远程管理能力。
本规程详细规定了基座制作、支架安装、组件安装、设备调试等施工工序的技术要求和允许偏差。质量验收按基座、支架、光伏组件、电气系统四个分项工程执行,明确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检查数量与检验方法。运行维护方面,建立了日常巡视、定期检查和特殊巡视的分级运维制度,并纳入能效评估指标以量化评价系统实际运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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