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程是安徽省为规范地源热泵系统工程全过程而修订的地方技术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以岩土体、地表水、城市污水、地下水为低温热源的地源热泵系统。本规程在原2012版基础上,全面总结了省内工程实践经验与科研成果,新增了基本规定章节以强化环保与可行性评估,并首次纳入中深层地埋管换热系统和污水源热泵换热系统。正文涵盖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施工、检验与验收、监测与控制、运维与能效评价九大章节,对各类换热系统的地质勘察要点、设计计算、施工工艺、检验标准、监测参数及能效评价方法作出了详细规定,为地源热泵系统在安徽省的安全适用、经济合理推广提供了完整的技术依据。
系统构成与适用热源
本规程将地源热泵系统分为地埋管、地表水、污水源和地下水四种类型。明确规定以岩土体、地表水(江河湖水)、城市污水、地下水为低温热源,以水或添加防冻剂的水溶液为传热介质,采用蒸气压缩热泵技术为建筑供冷供热。工程应用前须进行场地状况调查和可行性评估,优先采用技术经济合理的地源热泵系统。
工程设计核心要求
本规程强调设计须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专项勘察报告进行。针对地埋管系统,要求进行全年动态负荷及吸释热量计算,大型项目应做10年以上地源侧热平衡分析,并采取可靠的热平衡措施。对不同换热系统的管材选用、埋深间距、流速控制、水温限值等均给出量化指标,同时要求设置地温监测与系统监测控制平台。
施工验收与运维评价
本规程规定了从工程勘察、管道连接、钻孔回填到设备安装的各环节施工规范,明确隐蔽工程须现场检验并留存资料。水压试验须分阶段进行,检验与验收涵盖换热系统和机房系统。此外,本规程还强调系统交付后应制定全年运行策略,进行节能运行维护,并依据国家标准对系统能效进行评价,计算碳排放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