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河道堤防减压井及测压管管理规程》DB34/T3079-2026,自2026年05月30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河道堤防减压井及测压管的检查、观测、养护、修理及管理资料整编、分析与归档。本文件适用于河道堤防减压井及测压管的管理。
本规程规定了河道堤防减压井及测压管在检查、观测、养护、修理以及资料整编、分析与归档等环节的管理要求,适用于全省河道堤防相关设施的管理工作。本规程在原2018版基础上修订,优化了检查分类与频次,新增了自动流量计与水位计的管理内容,调整了观测基准与记录要求,充实了养护与修理的技术措施,强化了资料整编分析的规范性和档案电子化管理导向,为保障堤防渗控设施长效稳定运行提供了标准化技术依据。
本规程将检查分为经常检查、定期检查和特别检查三类,并明确各自的频次与重点。经常检查侧重日常运行状况与周边安全,定期检查聚焦设施结构完整性与运行工况,特别检查则针对洪水、暴雨等非常运用情况下的结构安全性能。检查范围涵盖减压井井内、井周、井台、出流状态以及测压管管墩、管体、自动化设备等各部位,并要求记录情况、留存影像,问题需及时处置或提出处理意见。
本规程要求沿减压井线建立测量控制网,定期校测管口、堰口及工作基点高程。汛期观测项目包括河道水位、测压管水位、减压井流量与水位,必要时增设出流水质观测,强调流量与水位同步观测。观测实行双测取均值,明确了电测水位计法与容积法等不同方法下的允许误差。测次按河道水位等级分区设定,异常情况需分析原因并处置,同时记录出流或断流时的相应水位与日期。
本规程分别对减压井、测压管及排水管道沟渠的养护要点作出规定,如保持井内无淤积、锁具开启灵活、管墩完好、管道通顺等,并要求自动监测设备定期养护。修理措施包括洗井、修复损坏结构、更换损坏部件及疏通堵塞等。减压井效率低于80%时应大修,低于60%宜报废重建,大修验收须符合相关规程规定,以此确保设施功能满足工程安全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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