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避免或降低城市地下工程建设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规范城市地下工程风险评估工作,促进风险评估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制定安徽省《城市地下工程周边环境风险评估规范》DB34/T4385-2023,自2023年09月01日起实施。
本规范主要适用于中型及以上工程规模的城市地下工程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对周边环境影响的风险评估。城市地下工程包括建(构)筑物和市政工程基础建设过程中的深基坑分项工程、轨道交通、综合管廊等,其他地下工程可参考本规范执行。
本规范是安徽省针对城市地下工程建设对周边环境影响的系统化风险评估标准,适用于中型及以上规模的深基坑、轨道交通、综合管廊等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本规范遵循科学客观、安全经济、保护环境的原则,构建了覆盖工前、施工应急和工后三个阶段的全周期评估体系。核心在于通过风险辨识、分级、分析与评价,明确地下工程施工对既有建(构)筑物、道路、桥梁、边坡及管线等环境对象的影响程度。本规范依据风险对象的重要性、与工程的接近程度及现状状况将风险划分为四个等级,并要求针对不同等级采取差异化的控制措施与监测方案,旨在从源头减少工程事故,保障周边环境安全。
本规范建立了“工前检测鉴定—施工应急检测鉴定—工后检测鉴定”的完整评估链条。工前阶段重在摸清现状、评定初始风险并给出控制指标;施工应急阶段针对突发异常或事故迅速诊断原因并调整对策;工后阶段则通过对比分析,评价残余影响,判定环境对象的最终安全性与使用性。
本规范将周边环境风险等级明确划分为四个等级,并据此提出刚性管控要求。对于高风险等级对象,强制要求进行专项风险评估并通过专家评审,其成果须纳入设计文件。同时,推荐运用自动化监测技术,针对穿越重大风险源的工况设置试验段,以精细化手段优化施工参数,确保工程推进与经济成本的双重可控。
针对工业与民用建筑、桥梁、道路、边坡及地下管线等不同的周边环境对象,本规范分门别类地规定了具体的检测鉴定与评估技术指标。从建(构)筑物的裂缝、倾斜观察,到桥梁墩台变位、结构线形测定,再到管廊渗漏检测,均细化了操作指引,确保多专业交叉环境下的评估工作有据可依、科学精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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